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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3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7日 10:33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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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腾冲职教园区建设项目 腾冲市教育局 项目总投资79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9.1元,本项目占地面积580亩,总建筑面积为155900m2。园区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55900m2;教学及辅助用房、宿舍及生活设施100000m2。工程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79170 腾冲市 保环准〔2017〕9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9号  

  

腾冲市教育局:  

你单位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腾冲职教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腾冲市以西约5公里处的中和镇,项目2016年12月27日取得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腾冲职教园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腾发改社会〔2016〕1342号),项目总投资79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9.1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580亩,总建筑面积为155900m2。园区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55900m2;教学及辅助用房、宿舍及生活设施100000m2。工程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不在腾冲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规划范围、饮用水水源等环境敏感点内。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职教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落实腾冲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采取围挡(护)遮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施工场地硬化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治理;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环境敏感区域设置实体围墙隔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建设单位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基坑废水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近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投用前),生活废水、养鸡场地清洗废水、教学楼及实训楼清洗废水经经化粪池沉淀处理,食堂废水、实训楼汽修洗车废水分别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医务室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后,排入由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限值,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管,最终排入明朗河。远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投用后),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限值,经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腾冲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内置烟道由屋顶排放,合理布设水泵、电机等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等降噪装置,并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避免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定期清掏,餐饮废油等分类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废弃物存于医疗废物暂存桶,定期委托保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少量汽修废机油和种植区农药瓶及包装物均属于危废,按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弃培养基经过灭菌处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养殖固废及饲料废弃包装物由养殖人员定期清掏至种植区堆肥后用于种植区施肥,饲料废弃包装物经收集后回收利用,少量病死禽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报我局组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请腾冲市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6日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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